风筝
纪曾经是我的风筝。
我可以很大声地在小屋子里听歌,不用再怕谁嫌吵。
同宿舍的好友也恋爱了,她把男友带到我们宿舍,然后挤着眼睛要我出去。我动作稍微慢些,便引来无数的白眼。
在那之前,他曾经无数次地对我说过:“亚亚,快点长大,等你到了可以结婚的年纪,我就娶你。”
“那么,”纪说,“我请你喝茶去?”
看你穿越云端飞得很高
我是计算机系的高材生,凭自己本事留在了这座城市,在一家公司做广告策划。虽然挣钱不多,但不用坐班,也很清闲。
那天晚上我挤到纪的床上和他聊天,其实我也常常这样在他的床上睡着,有时醒来的时候,纪会深情地看我。
除夕的时候我躲在纪的怀里看春节联欢晚会,可是我无论如何也看不进去,我又拔通了家里的电话,妈妈在电话的那一端轻轻的哭泣。
我想起纪的第一个女朋友,心里是无限的恐惧。
纪的脸色是黑的。
我听到自己平静的声音说:“签证办好了吗?”
那时我正在替纪熨一条裤子。我在的公司准备提我为广告部经理。我还没有来得及把喜迅告诉他。纪就说了,他说亚亚对不起,有件事我一直没有对你说,我在申请去美国。
我将头埋在双膝里,这才发现,其实昨晚,竟是我第一次为了纪而哭泣。
房主上门讨房租的时候,纪多半不在,我付掉了,也不说。
我一下子就拿了差不多三万块钱的回扣。
“值得!”我拼了命的点头。
我曾经嗤之以鼻,如今终于深信不疑。
站在山顶的我大声叫
最后是那个女人哭了,她的脸上又抹了好多的粉,被泪水冲得一道一道的。我带她到我的宿舍洗脸。
寒风里,纪的鼻子冻得红红的,他说:“对不起。”
我一直站在那里很乖地听她骂。
我抬起头来看他,我以为他会吻我,但他只是在我的唇上蜻蜓点水。
我很努力地工作,为了挣钱,我开始接别的工作。有时替别人做一个网页,没日没夜的做,只能挣几百块钱。脸颊瘦下去一大圈,眼睛也大起来。对面办公的女孩对我说:“亚亚你最好还是化点淡妆,美宝莲的三合一粉条不错。”
但那天纪很累,他比我先睡着。我来不及问他我是否依然美丽。
“就好了。”他说。
让我相信爱情从来都没有过错。
我也知道天空有多美妙
我在信中对妈妈说:“纪替我找的工作我很满意,也很适合我。他很爱我,每天下班替我带一支冰淇淋。妈妈我很幸福。”
我要做这个世界上最有涵养的女人,我要让纪知道他的选择并没有错。
那以后纪真的很少碰我。
第二天早上照镜子的时候,看着肿得像鱼泡的眼睛,我对自己说就算毁容也无所谓了,因为纪再也看不到我的美丽。
戏剧般的相识,很久以后纪用四个字形容见到我的那一刻,他说:“惊为天人。”
我从来没有拿过这么多的钱,我寄了一万块钱给妈妈,然后把余下的都交给了纪。
放心不下为什么要走?
我想说我刚刚不是才给了你两万块存着吗?但我最终也没问。纪有他个人的秘密,如果他有困难,只有我能帮他。
我把纪的手机还给他,无可奈何地耸耸肩。
“值得吗?”纪又问我。
“你还小,”纪将脸拉到底说,“一切都可以重新开始。”
终于,纪告诉我,他要出国了。
纪很奇怪地看我一眼,天,他有一双很好看的眼睛,还有一对很好看的眉毛,然后他说:“你怎么不去跳?”
十九岁的时候我认识了纪,那时我还在念大二。同伴约我去蹦迪,那是我第一次进迪厅,坐着,不好意思动。身边还有一个人和我一样的坐着,那就是二十七岁的纪。
妈妈终于接受了我和纪在起的事实。她来看过我们一次,坐在我们家里那张小小的沙发上,妈妈说:“亚亚你要小心,刚刚工作可不能让单位的人看不起你。”
妈妈紧紧地拥抱我,却把朵尔一把扔到了门外。
“我就是放心不下你。”纪低着头说。
那时是冬天,夜真冷,我躲在厚厚的棉被下闷哭了一整夜。我知道从此以后,我再也见不到纪,就算见到他,他也不会再是我的亲爱了。
“不好意思。”我实话实说,“第一次来。”
我想唱卡拉OK的时候,多半是他不在家的时候。我可以很大声地唱,然后放了张学友的歌,想像是他唱给我的。
我知道,纪以前的女朋友,在美国。
我笑笑说:“爱永远也不要说对不起哦。”
那年春节我没有在家过年,妈妈把我的电话狠狠地挂了,她说:“你真的要跟着那样老的男人,就永远也不必回家了。”
终于明白这么多年纪为什么一直都不肯和我有真正的接触。我一直当他是爱情的全部,而他不过是我的一个经过。
她很绝望地说:“你这么好的皮肤,竟然不用洗面奶。”
纪摇着头说:“本来我还想过份一点的,算了,留你一条命吧。”
她的男友还给她送很肉麻的情诗,给她唱玫瑰情歌。
从这点来说,纪还算是一个对爱情负责的人。
我睁着眼睛看月光像水一样地漫进屋子,失眠。
毕业后,我没有回老家。
……
纪离开了她以前女朋友老爸的公司,不过他依然找到了很不错的工作。他总是穿着很干净的衣服坐在写字楼里上班。他很注重仪表,衬衫要是有不慎有了一点点的脏,都会抽空回家来换上一件。
谁把他的线剪断了
我不要
他们对恃了很久,纪最终也没有站起来,女孩狠狠瞪他一眼,重新蹦到灯光下去,重新笑得笑一个妖怪。
纪的女朋友来找过我,把我堵在女生宿舍的门口,指着我的鼻子破口大骂,我从来没有见过会说那么多粗话和脏话的女人。更难以相信纪曾经和她有过四年的恋爱过程。
两个人,从此就这样远隔天涯。
天上的风筝哪儿去了
纪离开我的时候,我二十三岁,他三十岁。
恋爱谈久了,才发现自己的恋爱并不像别人的那样。
纪终于没有娶我,还没等我长大,他就离开了我。而且一去就去得很远,到了地球的另一面。
纪的工作却开始不顺利,有一次,他涨红了脸给我借钱。
第二天,纪买了飞机票送我到机场,还给妈妈买了朵尔胶囊。
你知不知道
我喜欢上了熨衣服,把他的每一件衣服都熨得服服帖帖的。
他们约我和纪一起去野营,纪不肯去,他说他怕蚊子。于是我也不去,我对女友我说怕蚊子。
做为观众的我对此有些忿忿不平,出主意说:“你可以不必等她,先走。”
最多就是牵着我的手,和我一起慢慢地在夜风里走,纪的手真大,他握着我的时候,我就感觉自己好小好小。
我知道她想说什么,我没有告诉她其实我和纪并不睡在一起,也没敢告诉他房子是租的。
纪也总是说:“亚亚,你好小,小得我想把你吃进肚子里。”
纪走了。
脸上微微地笑着。
独留寂寞而尴尬的纪,闷闷地坐在那里抽烟。
他是陪女朋友来的,她的女朋友化着很浓的妆,在闪烁的灯光下笑得像个妖怪。然后她蹦到我们边上对着纪命令说:“你给我起来,跳!”
纪也不问,仿佛这房子真的可以白住。
是谁说,没有眼泪的爱情不是真正的爱情?
一眨眼,不见了
纪啊你在撒谎。
我从来没有听过纪唱歌,他说他喝了酒后会唱,可是我蓄意地灌醉过他好几次,他都没有开口唱过一句。
因为妈妈说:这房子不错,装潢一下可以结婚的。
也许你不会听到
有一次运气好,竟有大客户自己送上门来,我没日没夜地趴在电脑前做策划,他们对我的方案十分的满意,采纳了它。
将你多绑住一秒
电视里,一个叫孙燕姿的歌手在唱她的一首新歌,歌名叫“风筝”。
不是我自己不小心扯断了线,而是他一直有想飞的宏图大志。
纪第一次吻我的时候,我吓得有些魂不附体,我并不觉得美好。当着纪的面差不多刷了半个小时的牙。想起来了,又冲到卫生间里去漱一下嘴。
阳光明晃晃,我晃了一晃身子。熨斗烫了我的指尖,但是我没有尖叫。